土地被設定會怎樣?雖然還是能正常處分,不過因交易風險高,通常很難脫手、順利融資。以下介紹如何查詢自己的土地有沒有被設定抵押權、可能有哪些影響,並透過案例分析,讓你更清楚該如何應對!

土地被設定是什麼意思?

「土地被設定」指土地所有權人以土地作為擔保,依法辦理抵押登記,向銀行、農會、其他個人或機構借款,使債權人能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,就抵押物優先受償。

依擔保範圍不同,抵押權可分為普通最高限額兩種:

土地被設定是什麼意思
土地被設定是什麼意思
  • 普通抵押權

:「稱普通抵押權者,謂債權人對於債務人或第三人不移轉占有而供其債權擔保之不動產,得就該不動產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。」

普通抵押權(一般抵押權)指針對「現有債務」設定的擔保權利。如果債務人沒有按約還款,債權人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從抵押物的變賣款項中,優先收取擔保的債權金額。

普通抵押權的擔保金額固定,設定後不能變更。例如 A 和 B 借 10 萬元,就設定 10 萬元的抵押權。如果 A 要再借 20 萬元,就要另外設定一筆 20 萬元的抵押權。

  • 優點:擔保金額明確
  • 缺點:資金調度不靈活(每次借款都需設定抵押權)
  • 最高限額抵押權

第 1 項:「稱最高限額抵押權者,謂債務人或第三人提供其不動產為擔保,就債權人對債務人一定範圍內之不特定債權,在最高限額內設定之抵押權。」
民法第 881-1 條第 2 項:「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,以由一定法律關係所生之債權或基於票據所生之權利為限。」

登記最高限額抵押權,指針對「特定法律關係內的債權」,例如借貸,設定一個擔保的最高金額上限。債權金額不固定,會隨借款和還款行為變動。如果債務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,債權人能在額度範圍內優先受償。

  • 優點:資金調度靈活、若頻繁融資,能降低登記的時間成本
  • 缺點:擔保範圍不確定,可能影響其他債權人

抵押權人有順位之分,第一順位得優先受償。如果申請土地二胎,則債權人享第二順位抵押權。

為什麼還清貸款後,土地還有抵押權設定?

繳清土地貸款後,抵押權不會自動消除。債務人(借款人)需向債權人(貸款機構)索取「抵押權塗銷同意書」,並向地政事務所申請塗銷登記,才能解除土地的設定狀態。部分銀行會協助辦理塗銷,但仍建議借款人應親自確認,以保障個人權益。

如果發現土地還有抵押權設定,應向銀行確認貸款是否已完全清償,或尚有未結清的手續費或利息。如果土地涉及聯貸或存在其他債務爭議,銀行也可能延遲辦理塗銷登記。

為什麼還清貸款,土地還有抵押權
為什麼還清貸款,土地還有抵押權

如何查詢土地是否有設定?

只要知道土地的地段、地號,就能到地政事務所申請「第二類土地登記謄本」,查詢登記權利人、有無設定抵押權或被查封等登記情形。

如欲查詢「與登記效力無涉」的不動產相關資訊,可以到內政部「」,輸入地段、地號,確認建物土地使用分區、開發使用限制等內容。

抵押權設定效力

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後,還是可以過戶、買賣或貸款等,但交易難度高。因此,如果貸款已清償,應盡快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,避免未來因抵押權效力產生糾紛:

抵押權設定效力
抵押權設定效力
  • 從物與從權利

從物是「持續輔助主物的經濟效用」的獨立個體,所有權人與主物相同,但不是主物的一部分,且無特別交易習慣。

除了在抵押權設定前,第三人已取得從物權利的情況外,「從物與從權利」在抵押權效力範圍內,主物處分及於從物

舉例來說,房子裡的水電管線屬於從物,如果沒有特別約定,房子被法拍後,房子、管線的所有權會一同移轉至得標人。如屋主有特殊需求,應事先約定,避免管線因此被一起處分。

  • 滅失之殘餘物

如果抵押物的成分,在沒有依通常用法的情況下分離,成為獨立的動產,抵押權人得請求占有該殘餘物或動產。

舉例來說,地震導致農舍坍塌,即使價值下降,抵押權人還是有權請求處分。

  • 天然孳息

天然孳息指依照物品通常用法,所收穫的產物,例如果樹上的水果、羊身上的羊毛,屬於抵押權效力範圍。

舉例來說,土地被扣押後,地主不能私自收成土地上果樹的水果

  • 法定孳息

法定孳息指因法律關係而產生的收益,例如租金、利息等,皆在抵押權效力範圍內。

舉例來說,如果地主把土地租人,但後來土地被扣押,且承租人已正式接獲查封通知,租金要改為支付抵押權人(債權人),而非原地主(債務人)。

  • 追及效力

追及效力指無論抵押物權利如何變更,抵押權都不會被影響,會持續依附在所有權上。

舉例來說,即使地主將土地過戶給他人,抵押權也不會消失。如果地主、抵押權人和買方沒有溝通解決方案,可能因此發生糾紛,或甚至導致土地被扣押、法拍。

抵押權設定應備文件

設定抵押權時,應準備以下文件:

  • 登記申請書

  • 抵押權設定契約書正、副本

  • 權狀正本(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)

  •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

  • 義務人印鑑證明(親自到場者免附)

  • 其他中央地政機關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

抵押權設定方式

涉及 10 連件以上的大宗案件、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的案件,只能到「不動產所屬地區的地政事務所」登記抵押權設定,其他可以到全台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。如不便前往,也能委託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線上申請,申請時間約 0.5~2 個工作天

抵押權設定方式
抵押權設定方式
  • 臨櫃申請(當地、跨所、跨縣市收辦、跨縣市代收)

  • 當地申請:於不動產所屬「地區」的地政事務所申請。
  • 跨所申請:於不動產所屬「縣市」的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,不限於不動產所在「地區」。如涉及 10 連件以上的大宗案件、非屬跨所項目連件辦理的案件,只能在當地申請,不能跨所申辦。
  • 跨縣市收辦:如果抵押權人是銀行等金融機構,可以在全台任一地政事務所登記,且全程辦理完畢,不用到不動產所屬地區或縣市的地政機關。
  • 跨縣市代收:就近選擇任一地政事務所送件,由代收案件的機關「協助郵寄」到不動產所在地區的地政機關。管轄所領件並辦畢後,會再將相關文件郵寄給申請人。
  • 網路申請

如果沒有時間、不想,也能委託地政士或律師代理申請,由代理人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登入「」,輸入申請資訊並線上送件。其他應檢附的紙本附件,需郵寄或提交紙本文件給不動產所在地區的地政事務所。

土地設定常見問題

針對抵押權設定,王代書整理五大常見問題:

  • Q:土地設定要多久?

辦抵押權設定登記,如權利人為金融機構(銀行、農會等),約需 4 小時;如權利人非金融機構(親友、融資公司、民間貸款等,又稱私設),約需 2 個工作天

  • Q:土地設定有期限嗎?如何解除土地設定?

抵押權是從屬於債權而存在的。如果債權消滅後,抵押權人沒有在 5 年內行使抵押權,抵押權也會隨之消滅。

舉例來說,假設你和銀行辦房貸,契約成立後的 15 年內,銀行都沒有行使請求權,導致債權消滅,再 5 年你就能申請抵押權塗銷。(實務層面並不合理,只要銀行有請求、承認或起訴行為,債權就會中斷並重新計算)

所以簡單來說,只要債權還在、沒有登記塗銷,抵押權就不會消失,也沒有存續期間的概念。

  • Q:土地設定費用多少?

抵押權設定費用包含書狀費登記規費。書狀費一張 80 元,登記規費則是設定金額的千分之一。假設你貸款 500 萬元,銀行會設定 600 萬元(貸款金額 1.2 倍的最高限額抵押權),設定費用總共需繳 6,080 元。

  • Q:土地被設定可以買賣嗎?

可以,但抵押權從屬於債權,不會因買賣、過戶而消滅。因此交易前,屋主須向買方完整揭露設定情形,以免產生交易糾紛。

這類型房地買賣,需要合法且專業的仲介協助,並設定屢保專戶,保障雙方權益。交易流程通常由買方先代償債務,塗銷抵押權後,再辦理不動產所有權移轉。

  • Q:土地被設定可以貸款嗎?

土地被設定後還是能貸款,但要注意的是,如果是被私人設定(和親友借錢、企業間擔保融資等),銀行、農會通常不受理這類貸款,只能向審核較寬鬆的民間機構申貸。

如果對如何申請土地貸款還有疑問,歡迎透過以下方式免費諮詢,由專業律師、代書團隊為你服務,未過件絕不收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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