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籍是政府課徵房屋稅的依據,因此無論建物是否符合建築法規,只要新建、增建或變更使用情形,都應依法設立稅籍。以下由王代書整理如何申請或註銷房屋稅籍,並分享在沒有稅籍的情況下,可以如何申請貸款,有效運用名下資產!

房屋稅籍是什麼?

房屋稅籍指房屋納稅義務人向政府登記房屋相關資訊,例如地址、面積、現值和折舊年限等,以作為房屋稅徵收基準。透過房屋稅籍登記,政府能夠確保稅收的公平性,也協助民眾查詢和管理其房產。

繳完房屋稅後,民眾可以申請「房屋稅籍證明」,作為各項登記或申請補助的證明文件。例如當戶籍遷移、小孩入學登記或申請貸款時,都會使用到房屋稅籍證明。

房屋稅籍是什麼?
房屋稅籍是什麼?

房屋稅籍編號怎麼看?

房屋稅籍編號有 12 碼,會標示在房屋稅繳款書上,也可以到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。編號依房屋座落位置編定,例如:第 1 碼代表縣市,第 2 到 3 碼代表鄉鎮市。無論房屋有沒有保存登記,只要有繳稅,就會有房屋稅籍編號,是申報所得稅扣繳的必填欄位之一。

  • 第1碼:縣市一碼

  • 第2~3碼:鄉鎮區市別兩碼

  • 第4~5碼:村里別的前兩碼

  • 第6~12碼:冊頁(棟)號、分(戶)號的接連七碼

房屋稅籍編號用途

房屋稅籍編號用途多元,辦理各項登記或補助時都會使用,以下為常見使用情境:

房屋稅籍編號用途
房屋稅籍編號用途
  • 營業設立登記

  • 申請房屋貸款

  • 申報綜合所得稅房貸利息扣除

  • 申報租金扣繳

房屋稅籍編號查詢方式

房屋稅籍編號查詢方式有三種,包含房屋稅繳款書、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和地方稅捐處網站。

房屋稅籍編號查詢方式
房屋稅籍編號查詢方式
  • 房屋稅繳款書

房屋稅繳款書
房屋稅繳款書

圖片來源:

  •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

進入,輸入申請人名稱、統一編號、房屋座落地址和聯絡資訊後,即可於 3 天內查詢房屋稅稅籍編號。

  • 地方稅捐處網站

進入地方稅徵機關網站,例如,輸入房屋座落地址,即可查詢房屋稅籍編號。

房屋稅籍等於產權證明嗎?

房屋稅籍不能作為產權證明,因為它是判定房屋納稅義務人的依據,而房屋稅納稅義務人不一定是房屋所有權人

房屋稅籍等於產權證明嗎?
房屋稅籍等於產權證明嗎?

 

規定,房屋稅是向房屋所有人徵收。

  • 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使用權房屋,向該使用權人徵收之;設有典權者,向典權人徵收之。共有房屋向共有人徵收之,由共有人推定一人繳納,其不為推定者,由現住人或使用人代繳。
  • 第一項所有人、使用權人或典權人住址不明,或非居住房屋所在地者,應由管理人或現住人繳納之。如屬出租,應由承租人負責代繳,抵扣房租。
  • 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,其房屋稅向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之;無使用執照者,向建造執照所載起造人徵收之;無建造執照者,向現住人或管理人徵收之。
  • 房屋為信託財產者,於信託關係存續中,以受託人為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。受託人為二人以上者,準用第一項有關共有房屋之規定。

沒有房屋稅籍可以貸款嗎?

房屋保存登記和稅籍是兩個不同的概念,保存登記代表政府認定其為合法建物,而稅籍則是無論建物是否合法,都應設立

因此當建物沒有保存登記,申請未保存貸款時,應檢附「房屋稅籍證明」作為所有權證明文件。沒有房屋稅繳納證明者,可能是逃漏稅或價值新台幣 102,000 元以下的自住房屋,前者可能被禁止處分,所以不能貸款;後者雖然免稅,但還是可以申請房屋稅籍證明,作為貸款申請文件。

當房屋符合「現值新台幣 102,000 元以下」和「自住住家用」兩要件,就可以免徵房屋稅。

 

有保存登記 沒有保存登記
有房屋稅籍 一般房屋,可以正常貸款 程序違建或實質違建房屋,銀行不承作此類房屋貸款,可以向民間借款機構申請。
沒有房屋稅籍 可能是逃漏稅或價值新台幣 102,000 元以下的自住房屋,前者可能被禁止處分,所以不能貸款;後者可以申請房屋稅籍證明,但無法向銀行貸款,只有民間貸款願意承作 未合法繳稅或符合免稅要件的房屋,通常價值低。

 

房屋稅籍如何申請?

房屋稅籍申請方式有「臨櫃申請」和「線上申請」兩種,納稅義務人應檢齊身分證明文件、建物測量圖和使用執照影本等文件,向地方稅徵機關申請。申請時間約 20 天。

房屋稅籍線上申請
房屋稅籍線上申請

申請方式

  • 臨櫃申請

申請地點:地方稅徵機關
申請時間:20 個工作天

  • 線上申請

申請地點:,免自然人憑證
申請時間:20 個工作天


申請文件

  • 1. 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;未領使用執照者,請檢附建造執照影本。
  • 2. 未領建造執照或完工證明之房屋,請另附未辦保存登記 ( 所有權登記 ) 之房屋申請設立房屋稅籍承諾書正本及其他有關文件。
  • 3. 平面圖及立(側)面圖影本。
  • 4. 地下室及共同使用部分協議書正本。
  • 5. 若為鋼鐵造房屋,請檢附鋼鐵規格資料(如未檢附資料者,核實認定)。
  • 6. 若裝設電梯,請附電梯工程合約書影本。
  • 7. 若有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他人設有戶籍,且無租賃關係,需填寫房屋所有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或設籍人無租賃關係申明書。
  • 8. 其他有關文件。

房屋稅籍常見問題

針對房屋稅籍,王代書整理五大常見問題:

  • Q1:房屋只有稅籍沒有權狀正常嗎?

現行法律並沒有規定一定要辦理保存登記,因此不是每棟房屋都有權狀,但無論建物是否符合建築或都市計畫法規,都應課徵房屋稅。所以每棟房屋都有稅籍,其中包含合法建物和違章建築,但只有合法建物能取得權狀

  • Q2:哪些情況要申報房屋稅籍?

規定,房屋稅以「附著於土地的各種房屋」和有關「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」為課徵對象。任何有關房屋的新增或改建項目,例如房屋前後加蓋車棚或頂樓增建,都應於 30 天內檢附身分證明文件、使用執照和建物平面圖等,向當地國稅局分局新增稅籍。

  • Q3:沒有申報房屋稅籍會怎樣?

房屋如有新建、改建或變更使用情形,須於 30 天內向國稅局地方分局申報稅籍。經查獲漏報者,除補徵應納稅額外,會處以所漏稅額 2 倍以下罰鍰。如裁罰處分核定前補報並繳清稅款,適用較低處罰倍數。

  • Q4:新建房屋如何申報房屋稅籍?

新、增或改建房屋時,應於建造完成日起 30 天內,檢附證明文件,向所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設籍。資料核實且齊全者,由地方稅局派員實地勘查,確認房屋使用情形與申報相符,最快於 20 天內完成稅籍申報。

  • Q5:如何註銷房屋稅籍?

規定,房屋遇有焚燬、坍塌、拆除至不堪居住程度者,納稅義務人應於拆除完成日起 30 天內,向當地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註銷稅籍。如經查實,在未重建完成期內,停止課稅。

也就是說,拆除房屋後,應主動註銷房屋稅籍,否則還是會收到稅單。如未於規定期限內申請,或無法檢附滅失證明,從申報日當月起停止課徵房屋稅。情況特殊者,可撥打國地稅免費電話  0800-000-321,由專人提供服務。

房屋稅籍總結

如果對房屋稅籍還有疑問,歡迎透過以下方式免費諮詢,由專業律師、代書團隊為你服務,未過件絕不收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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