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分土地被佔用如何處理?當發現土地被佔用,建議第一時間諮詢律師建議,並釐清土地共有性質、使用權,以判斷是否有佔用行為發生。依民法§821 規定,任一共有人得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其返還土地。
以下由王代書針對土地佔用定義、可能涉及的民事或刑事責任,分享該如何應對、存證信函怎麼寫,幫助你保護自身權益。如情況特殊、複雜,也可以填寫下方表單,由專業律師團隊為你服務,未過件絕不收費。
持分土地被佔用定義
依 規定,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,得請求返還之;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,得請求除去之。
也就是說,當對方沒有所有權或合法使用權,在徵得所有權人同意前,不可以擅自使用,否則可能構成佔用行為。所有權人可以請求對方返還土地、除去佔用行為,並支付相當租金的不當得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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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有合法使用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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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經所有權人同意,而擅自使用
持分土地被佔用如何處理?
土地佔用涉及刑事和民事責任,所有權人得透過以下步驟,維護自身權益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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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釐清佔用人身份
釐清佔用人是不是共有人,是解決土地佔用糾紛的第一步,因為兩者適用的法條不同。
當佔用人為共有人時,任一共有人得請求損害賠償或不當得利;當佔用人為共有人之外第三人時,任一土地所有權人得提起民事或刑事(竊佔罪)訴訟,請求其返還土地,並返還相當租金的不當得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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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釐清土地共有性質
土地共有性質可以分成分別共有和公同共有,兩者有不同的法律關係。因此當土地被共有人佔用時,要先釐清土地是分別共有或公同共有,以明確界定各共有人的權利。
當土地為分別共有,任一持分人得自由處分自己的應有部分,不用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。因此只有當他超越其權利範圍,而為使用收益時,才有可能構成佔用。
當土地為公同共有,對土地進行任何處分和利用前,都須經過全體共有人同意。因此未徵得他人同意而擅自使用的行為,都可能涉及不當得利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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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釐清土地使用權
除了土地共有性質外,佔用者的佔用行為是否具法律權源,也是影響法院判決的重要因素。例如依 規定,共有物管理方式有分管約定、分管決定和分管裁定三種。
當佔用人能舉證證據,證明其使用土地是合法的,例如出示持分貸款、租賃或相關分管決定契約,就可能影響判決結果。因此在提起訴訟前,必須先針對持分土地使用權調查,避免造成無謂的訴訟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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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測量佔用面積、拍照蒐證
確認土地共有性質和使用權後,如經專業法律顧問判斷,認為有侵佔行為,就能開始蒐證。蒐證內容包含向地政機關申請測量佔用面積、紀錄土地被佔用的情形和時間(照片須含日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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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提起民事訴訟
蒐證同時,也能先寄存證信函或請律師寄律師函,完整說明立場並限期對方停止佔用行為。
寄存證信函除了警示作用,也能作為催告,避免對方主張所有權人默認使用。
土地被佔用存證信函怎麼寫?
存證信函是可以自己寫的,且郵局有存證信函範本可以參考,存證費每頁 50 元,續頁每頁 30 元。但由於案件複雜度不同,為了避免造成日後訴訟不利,多數人還是會諮詢律師專業建議。代寫存證信函費用約在 5,000 到 20,000 元之間。
以下分享存證信函撰寫要點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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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體、完整說明立場,警告對方排除違法行為
撰寫存證信函時,應具體、完整說明事件原委,包含侵佔土地地號、侵佔情況和持續時間等。同時明確表達自身立場,要求對方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,如未在限期內完成,會採取哪些行為追究法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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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郵局存證信函格式書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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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、英文、數字和符號皆為全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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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稿後如有修改,應於修改處蓋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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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明頁碼,並於兩頁之間蓋騎縫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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妥善留存回執證明,證明對方已經收信
當郵局將存證信函寄給收件人後,郵局會將回執寄給寄件人,寄件人可將其當作「對方已收到存證信函」的證明。
存證信函主要用意為警告、作為告知證據,不具強制執行效力,收件人沒有回應義務。但若不予理會,可能被指控是「默認存證信函」內容,影響法官判決。
佔用土地後果
佔用土地後果,除了民事責任外,如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,而竊佔他人的不動產,也可能涉及刑事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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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責任:返還不當得利
規定:「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,致他人受損害者,應返還其利益。雖有法律上之原因,而其後已不存在者,亦同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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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責任:拆屋還地
規定:「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,得請求返還之。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,得請求除去之。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,得請求防止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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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責任:可能涉及竊占罪,需負刑事責任
-1 規定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」
刑法§320-2 規定: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,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,依前項之規定處斷。」
除了主觀要件外,依,竊佔須符合客觀要件,指在他人不知之間占有他人之不動產。
持分土地被佔用常見問題
針對持分土地被佔用,王代書整理五大常見問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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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1:侵佔土地追訴期多久?
依大法官釋字第 、 號解釋意旨,土地屬於不動產,不適用規定。因此土地侵佔沒有追訴期限制,土地所有權人得隨時請求佔用人返還土地。而若土地所有權人欲請求返還不當得利,則適用,追訴期為 5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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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2:持分土地被親戚佔用怎麼辦?
當持分土地被親戚佔用,且親戚具共有人身份,任一共有人得提起民事訴訟,向其請求損害賠償或不當得利。
而若親戚為共有人之外第三人,則可能涉及《刑法》竊占罪。竊佔罪成立要件包含有竊佔行為、占有的客體為他人的不動產,且具備不法利益意圖。由於刑事比民事案件嚴格,建議申請人先釐清土地使用權並完整蒐證,再提起訴訟,以提高勝訴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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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:持分土地被賣掉怎麼辦?
–1 規定,共有土地處分,應以「共有人及其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」或「同意之共有人應有部分超過 2/3」行之。也就是說,只要超過半數共有人同意,且其應有部分超過 1/2,則買賣契約成立,不需取得全體共有人同意。
如持分土地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賣出,優先購買權人得向出賣人提起損害賠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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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4:土地被佔用 50 年,還能請求拆屋還地嗎?
依大法官釋字第 107、164 號解釋意旨,土地侵佔沒有追訴期限制。因此即使土地遭他人佔用多年,所有權人還是能請求佔用人拆屋還地,並返還相當比例的不當得利。然而要注意的是,訴訟成本不一定比還地利益高,所有權人應諮詢專業法律建議,決定請求拆屋還地,或與佔用人協商持分土地買賣事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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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5:私人土地被佔用停車,可以報警嗎?
可以,依民法§179 規定,地主可以請求佔用人返還不當得利。如地主有明立告示,表明私人土地範圍,其他人仍佔用停車,則可能涉及刑法§320 竊佔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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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6:如何計算租金不當得利?
如土地被佔用,所有權人得向佔用人請求返還不當得利。法院會參照申報地價,以百分之十為限,核定相當於租金的不當得利。計算方式可參考「申報地價x(5%~10%)x佔用面積x持分比例x佔用期間(年)」。
持分土地被佔用總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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