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和土地的持分關係,使共有人享有權益同時,也面臨持分強制執行的風險。尤其當共有人債務纏身,或出現侵佔和分配爭議時,學習如何保護自身權益更為重要,能避免名下財產被一併法拍。

本文介紹持分強制執行情境、如何預防,以及當實際發生時,你能如何保障自己的土地持分。透過他人的經驗分享,幫助你在面對持分強制執行風險時,找到有效的解決方案,從困境中脫身!

持分土地可以強制執行嗎?

可以。如果土地為分別共有,法院可以在接受他人聲請後,針對特定共有人的應有部分,進行查封和拍賣等程序。如果土地為公同共有,他人不能針對土地聲請強制執行,因為法院沒有明確的持分能執行。但可以針對他的「公同共有權」聲請,先要求分割,再針對分割後的持分進行強制執行。

持分土地強制執行流程

  • 土地為分別共有

「分同共有」指共有物的所有權有「按比例」進行劃分,可以明確分配共有人的產權,例如甲持有70%、乙持有20%、丙持有10%。

共有人可以單獨處分自己的產權,也就是說可以將自己的持分土地進行買賣、貸款或過戶。法院也能針對特定共有人的應有部分,進行強制執行。

但對於完整產權的處分,須經半數以上共有人同意,且合計持分過半。如果其應有部分超過三分之二者,則不限制人數要過半。

:「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,其處分、變更及設定地上權、農育權、不動產役權或典權,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。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,其人數不予計算。」

以上方分配為例,如果甲被其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,法院可以針對其持分進行查封、拍賣。但由於他的持分超過三分之二,如果甲想讓產權完整,以提升拍賣價格,也能同意對完整土地進行強制執行,其他人不得拒絕。

  • 土地為公同共有

「公同共有」指共有人「共同擁有」共有物的所有權,沒有規定各自的持分比例。

根據,對於共有物的任何處分,都需經共有人全體同意才能執行,除非法律另有規定。

也就是說,在完成協議分割、調解分割或強制分割前,共有人沒有明確的應有部分,也無法針對部分產權進行買賣、貸款或過戶等行為。為維護其他共有人的權益,法院也不得對土地整體強制執行

公同共有土地強制執行例子:甲和乙共同繼承一筆土地,沒有辦理分割。而甲在外積欠債務,除了該土地外,沒有其他財產。請問債主可以對該土地聲請強制執行嗎?

答案是不行的,因為沒有明確應有部分可以執行,甲也沒有獨立處分的權利。但債權人可以針對甲的「公同共有權」,訴請法院要求甲進行遺產分割,以便後續追討欠款

持分強制執行情境

持分強制執行情境,依聲請人分類,可以分為外部和內部兩種。外部是由共有人以外他人提出,內部是由共有人提出,以下介紹兩種情形:

持分強制執行情境

  • 債務糾紛,被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

當共有人陷入債務困境,例如積欠銀行卡費、向他人借款未還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。

  • 侵佔、分配爭議,被共有人聲請強制執行

除了共有人以外他人聲請強制執行外,共有人也可能因侵佔糾紛、分配爭議或不當得利等,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進行分割或買賣。

之所以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大多是共有人之間協商無果,或是因家庭、親友或合資等關係限制,很難公事公辦,只好訴求公權力協助。

以下分享糾紛實例:

  • 持分土地侵佔糾紛例子:甲、乙、丙三兄弟共同繼承房屋,甲、乙結婚搬出後,剩丙居住在房屋內。為了平衡每年稅負支出,三人同意將房屋出租。但丙遲遲沒有搬出,導致甲、乙對房屋的處分權受損。如果調解分割無果,甲、乙可以聲請強制分割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
  • 持分土地分配爭議例子:由於土地價值會因地段、周遭環境而異,如果共有人對土地分割方式沒有共識,且調解分割無果,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分割。
  • 持分土地不當得利例子:甲、乙合資購買土地,雙方都享有處分土地的權益。但甲在未取得乙同意的條件下,擅自使用土地盈利。由於甲受益無法律上原因,且乙的處分權受損,乙可以向甲請求返還損失的利益,也就是盈利的一半。

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,是查封個人持分還是整棟土地?

如果土地為分別共有,通常只會查封個人持分部分,不會查封所有土地。也就是說,若進到法拍程序,也只會拍賣個人持分。雖然其他共有人可以優先購買,但還是有被其他人買下的風險,可能出現產權、管理糾紛等問題。

在特定情況下,也有查封所有土地的可能,以下介紹兩種情形的差異:

  • 查封個人持分

在分別共有的情況下,由於有明確的應有部分,當土地被強制執行,法院會查封個人持分。

  • 查封所有土地

為兼顧共有人權益,並促進共有土地或建物的有效利用,持分土地處分採多數決。只要特定共有人持分比例超過3分之2,就能決定整體產權的處分。如果分割導致交易難度增加,法院也可能同意變價分割,並處分所有土地。

也就是說,如果甲、乙、丙共有房屋,當甲在外欠債被聲請強制執行,會查封甲的持分。但若甲的持分超過3分之2,可以同意法院處分完整土地,以提高法拍價格,不需乙、丙同意。

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怎麼辦?

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後,會發生什麼事?查封多久會被拍賣?以下為你說明:

持分土地強制執行影響

  • 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,買下該土地

土地、房屋被查封後,通常等待一到兩個月,就會進入法拍程序,依公文速度而異,最遲不超過六個月。正式拍定前,都可以撤回強制執行。

拍定後,法院會發文通知全體共有人。拍定後15天內,共有人應向法院遞狀聲請主張先承買權,以拍定價格承買法拍不動產。如逾時未主張優先購買,視同放棄權利,由原拍定人得標。

如共有人投標得標,則不另行通知其他共有人。

  • 土地被法拍,和陌生人共有土地

如共有人未主張優先購買權,則由原拍定人得標。拍定人通常是不認識的第三人,與陌生人共有土地可能延伸多種問題。例如彼此對土地處分方式的意見不同,導致使用權爭議或使土地出售困難。

  • 土地被投資客買走,產權可能被整合並賣掉

當土地被投資客收購後,更需注意投資客是不是試圖將產權整合,以賣掉獲利。對於許多家庭來說,可能會使他們失去針對的祖產,或導致原居住者被迫搬家,另尋住處。

如何避免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?

為了避免土地被強制執行後,帶來不必要的糾紛,可以透過以下四種方式,保障自身和其他共有人的權益:

如何避免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?

  • 與共有人協調對彼此有利的解決辦法

法拍均價通常是市價的五成到八成,也就是說,如果持分土地被法拍賣掉,是相當不利的,建議能不走法拍就不走法拍。對其他共有人來說,也可能面臨和陌生人共有土地的風險。

若無力償還債款,可以和共有人協調對彼此有利的解決辦法。例如將持分賣給共有人或先和共有人借錢,以償還債務,避免土地被強迫執行。

  • 與債權人協調合理的還款方式

法拍對債務人來說,無論在經濟或心理上,都可能帶來重大損失,例如無法獲得合理資產價值、額外法拍費用和失去住所。對於債權人來說,也可能因拍賣價格比市價低,導致無法完全回收債務。

因此若不幸已經被強制執行,也能和債權人協調合理的還款方式,透過,請求債權人撤回強制執行。

在法拍拍定前,債權人可以隨時聲請撤回強制執行。

  • 申請持分土地貸款

由於持分土地產權不完整,核貸風險高,通常銀行不會承作持分土地貸款

如果有資金需求,可以在考量自身還款能力後,向民間機構申請。民間借款除了撥款速度快、貸款成數高外,審核也較寬鬆,可以滿足短期周轉需求,降低被強制執行的風險。

  • 賣掉持分土地

持分土地貸款的好處,在於借款人可以取得資金,同時保留資產,未來有機會增值。然而若考量自身還款能力後,認為無法負擔貸款利息費用,且生活住所不會因賣掉土地而受影響,也可以選擇賣掉持分土地。

如何處分持分土地,取決於資金需求和未來的財務規劃。如果看好土地的增值潛力,貸款可能是更合適的方案;如果急需資金,且無力償還每月利息費用,賣掉土地可能是更好的選擇。抉擇前可以透過下方表單諮詢利息費用,以做出更完善的判斷。

持地強制執行常見問題

  • Q1:公同共有土地可以被強制執行嗎?

公同共有土地不可以被強制執行,由於它沒有明確執行的應有部分。但就共有物應享有之權利,例如盈餘分配、 孳息分配之請求權,可以被強制執行。

  • Q2: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,會影響其他共有人權益嗎?

持分土地被強制執行,只會執行個人持分部分,不會涉及其他共有人持分。然而法拍後,會有新的買家成為該土地共有人。當新買家與原共有人意見不同,可能因此產生爭議,影響原共有人對土地的控制權和使用權。

  • Q3:持分土地被法拍,共有人該怎麼應對?

共有人應及時諮詢法律意見,與其他共有人聯合協商,尋求對彼此和土地好的解決方案。如土地被拍定,也可以於拍定後十五天內主張優先購買,避免土地被陌生人或投資客收購。

  • Q4:持分房屋被法拍,還可以繼續住嗎?

房子被查封、法拍後,原屋主就無法自由處分、變賣或將房子過戶。但還是可以繼續使用房屋或居住,直到拍定點交時,才需要搬出。

持分強制執行總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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